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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104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

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02年11月

目錄

一、依據...................................................................................................1

二、評鑑對象及除外規定.......................................................................1

三、辦學目標與評鑑項目之對應............................................................1

四、評鑑項目與效標之內涵重點............................................................3

五、評鑑組織及運作................................................................................3

六、評鑑教育訓練....................................................................................5

七、評鑑作業流程....................................................................................5

八、評鑑作業時程及工作重點................................................................5

九、自我評鑑報告..................................................................................10

十、評鑑委員實地訪評..........................................................................10

十一、評鑑結果公布..............................................................................11

十二、後續追蹤改善..............................................................................11

十三、追蹤評鑑與再評鑑......................................................................12

十四、申復..............................................................................................12

十五、評鑑結用運用..............................................................................12

十六、其他..............................................................................................13

附錄A系所自我評鑑項目與效標..........................................................14

附錄B系所自我評鑑作業流程圖..........................................................15

附錄C系所自我評鑑報告書格式與撰寫說明......................................18

附錄D國立中央大學○○年度○○(系所)自我評鑑委員建議名單.........87

附錄E國立中央大學○○年度外部評鑑委員利益迴避保證書.............88

附錄F國立中央大學系所實地訪評流程建議表..................................89

附錄G評鑑委員分工表..........................................................................90

附錄H國立中央大學待釐清問題回覆及受評單位回應表..................91

附錄I國立中央大學○○○年度系所(學程)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92

附錄J國立中央大學○○○年度○○系所自我評鑑追蹤管考規劃表.....103

附錄K國立中央大學○○○年度○○系所自我評鑑追蹤管考結果表.....104

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實施計畫

1、 依據

本校為健全系所及學位學程(以下簡稱系所)自我評鑑制度,強化各教學單位之特色發展、提升教學品質、精進學習成效、落實持續改善,並確保經營方向符應本校辦學目標,依據「大學評鑑辦法」及「國立中央大學自我評鑑實施辦法」,於102年修訂「國立中央大學教學自我評鑑作業規範」,並據此制訂「國立中央大學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實施計畫」,以辦理系所自我評鑑事宜。

2、 評鑑對象及除外規定

(一)102年度前(含)成立之學士班、碩士班(含在職專班)、博士班、 學位學程(含本校與中央研究院之「分子科學與技術國際研究生學程」、「地球系統科學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之「遙測科技碩士學位學程」、「應用材料科學國際研究生碩士學位學程」、台灣聯合大學系統「亞際文化研究國際碩士學位學程」)及新整併之系所。

(二)103學年度成立或之後成立之系所,應於成立屆滿二年之翌學年度完成辦理實地訪評,如103學年度成立的系所,應於106學年度9月前辦理完成實地訪評,並於實地訪評後6個月內完成結果公布,而後續完整評鑑各階段期程可參考本計畫之七、「評鑑作業時程及工作重點章節」,並依此類推。

(三)參與IEET、AACSB等國際認證之系所(含申請中、通過認證及申請第二週期審查),得經單位行政程序確認後,免參與本案自我評鑑。

(四)為配合外交部拓展邦誼,經教育部核定開設專案招收特定國家及對象之班制(本校為國際永續發展碩士專班),且於最近三年曾接受教育部相關類型訪視者,得經單位行政程序確認後,免參與本案自我評鑑。

3、 辦學目標與評鑑項目之對應

本校定位為「教研並重之研究型大學」,並以「追求學術卓越、增進人類福祉、兼顧博雅專精、培養領導人才、開拓尖端領域、躋身一流大學」為辦學目標,對於促進卓越教學成果及尖端研究領域之投入不遺餘力,盡心培育兼具科學與人文素養、創新與領導能力之精英人才。準此,本校系所自我評鑑亦以辦學目標為基礎,發展評鑑五大項目及其效標,以貫徹本校目標與發展自我特色。評鑑內容與標準含蓋:(一)教育目標與重點發展(二)課程、教學與評量(三)學生輔導與培育優質人才(四)學術卓越與頂尖研究(五)畢業生表現與自我改善等五大評鑑項目。

五大評鑑項目呼應本校辦學目標,其對應關係如圖一所示:追求學術卓越對應項目四「學術卓越與頂尖研究」;兼顧博雅專精對應項目一「教育目標與重點發展」、項目二「課程、教學與評量」;培養領導人才對應項目三「學生輔導與培育優質人才」、項目五「畢業生表現與自我改善」;開拓尖端領域對應項目四「學術卓越與頂尖研究」。

(四)學術卓越與頂尖研究

(一)教育目標

與重點發展

(三)學生輔導與培育優質

人才

(四)學術卓越

與頂尖研究

(二)課程、教學與評量

追求學術卓越

兼顧博雅專精

培養領導人才

開拓尖端領域

(五)畢業生表現與自我改善

(五)畢業生表現與自我改善

圖一 辦學目標與評鑑項目對應關係

4、 評鑑項目與效標之內涵重點

本次系所自我評鑑內涵以「確保學生學習成效」為主軸重點進行規劃,融合系所核心能力及學生學習成效評估機制,以五大評鑑項目建構與呼應各系所之教學與學習成效,其關聯性如圖二所示:

學生

學習成效

圖二 學生學習成效與評鑑項目關聯

各項目評鑑效標係基於健全之學習成效評估機制建構而成,由校方訂定基本共同效標,各受評單位則另可依學校、學院、系所之發展定位、專業特色及其他獨特之運作模式等,於五大評鑑項目中各別呈現1~2項自訂特色效標,以適當展現受評系所之發展特色。詳細評鑑效標請參考【附錄A】。

剛成立之新系所、在職專班及學位學程若尚未有畢業生,項目五之畢業生表現不列入評鑑,但仍應說明其整體品質之自我改善機制及其運作方式,以落實學生學習成效循環改善之概念。

5、 評鑑組織及運作

為滿足評鑑各階段之不同需求,並達任務分工、層級控管之效,本校系所評鑑組織分為校、院、系三層級。學校最高層級設有「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統籌指導本校教學類型評鑑相關策略;其下設有「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執行系所評鑑推動、評鑑委員遴選、結果公告審查及追蹤管考等評鑑事務,如圖三所示。各階段需求所組成之評鑑小組成員及各階段評鑑執行事項內容,請參考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及「教學自我評鑑作業規範」。學院層級為增加其運作彈性,對於所屬系所之評鑑事宜統籌及審議,授權各院於適當院級會議中討論決議。

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

執行系所評鑑推動、評鑑委員遴選、結果公告審查及追蹤管考等評鑑事務

系所自評執行委員會

系所自評工作小組

院級相關會議

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

圖三 系所評鑑校/院/系組織

系所層級應組成「自評工作小組」及「自評執行委員會」,以落實執行系所評鑑各項工作。

(1) 自評工作小組:依評鑑項目進行分工,負責自我評鑑相關資料蒐集與分析、依階段需要討論自我評鑑報告書內容與進度,以及撰寫自我評鑑報告書等事宜。該小組由單位主管、教師及行政人員共同組成。

(2) 自評執行委員會:負責自評作業諮詢、自我評鑑報告書確認、評鑑結果總檢討、研擬後續改善規劃並推動執行。委員會由系主任(所長)擔任主任委員,系(所)內教師二至四人及具評鑑專業背景之校內外專家學者二至四人組成,其中應含業界代表至少一人,經所屬院長同意後聘任為委員。

6、 評鑑教育訓練

為使自我評鑑過程中相關參與者對於評鑑概念皆有適當之認識與瞭解,自評工作小組成員應參與本校舉辦之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實施計畫相關說明會,及校內外舉辦之評鑑相關會議或研習,相關業務行政人員,每年參與研習課程至少6小時。

7、 評鑑作業流程

各受評系所之自我評鑑作業,應依「國立中央大學教學自我評鑑作業流程」辦理,詳如【附錄B】。

8、 評鑑作業時程及工作重點

100 - 102年

103年

104年

105年

10

11

12

1

2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前置作業

各階段期程及校、院、系級重點工作分列如表一。

(一) 前置作業階段:100.10~102.12。

(二) 內部自評階段:103.01~104.02。

(三) 外部評鑑階段:104.03~104.06。

(四) 結果公布階段:104.07~104.12。

(五) 後續追蹤改善階段:104.07~持續改善。

內部自評

外部評鑑

結果公布

後續追蹤改善

表一、系所(學程)自我評鑑期程及校、院、系級重點工作對照

表一、系所(學程)自我評鑑期程及校、院、系級重點工作對照表

表一、系所(學程)自我評鑑期程及校、院、系級重點工作對照表

階段

負責單位

日期

重點工作

前置

作業

階段

100.10~

102.12

系級

院級

校級

受評

單位

各學院

研發處

101.06前

辦理第一週期系所評鑑後續改善及追蹤管考。

‧系所依第一週期系所評鑑委員建議事項持續改善。

‧系級、院級自評執行委員會追蹤管考改善情形。

‧校級「系所評鑑追蹤管考審查小組」提供改善建議並管考改善情形。

校級

研發處

電算

中心

101.03.01~

101.08.31

建置「校務資訊分享平臺」。

‧完成校級機制措施相關內容。

‧辦理行政單位、各系所及學位學程教育訓練。

研發處

教務處

101.06

成立「學生學習成效暨系所評鑑工作小組」。

研發處

101.10-101.12

10月底前向教育部申請並提出「自我評鑑機制」認定計畫書,12月底向教育部呈報說明本校自我評鑑機制計畫。

教務處

102.03

呈101.10申請自我評鑑機制,教育部102年3月來函本校自我評鑑機制結果為「修正後通過」,本校將依據意見做修正。

教務處

102.03~

102.06

依據教育部第一次審查建議修改本校自我評鑑機制,如下:

· 修訂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校標。

· 修訂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作業規範及評鑑委員遴聘要點。

· 訂定自我評鑑時程表。

· 訂定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實施計畫。

· 建置系所評鑑專區網頁。

http://pdc.adm.ncu.edu.tw/evaluate/

· 成立「系所自我評鑑推動小組」,規劃系所自我評鑑相關事務。

· 第一次辦理五場受評學院(文學院、理學院、地科學院、客家學院、總教學中心)評鑑宣導會議。

· 102.6月底將本校修正後「自我評鑑機制」計畫書報部。

教務處

研發處

102.09~11

呈102.06申請自我評鑑機制,教育部102年9月來函本校自我評鑑機制結果為「修正後通過」,本校將依據第二次意見做修正。

· 再次修訂自我評鑑實施辦法,修訂要點為本校實施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之、教學單位須包含「通識教育」及修正教學評鑑組織架構。

· 再次修訂作業規範,修訂要點為增加本校「申復機制」。

· 再次修訂評鑑委員遴聘要點,修訂要點為增加擴大評鑑委員推薦管道(教育部9月份來函修訂),及評鑑委員任期應明訂於相關辦法中(教育部10月份來函修訂)。

· 再次修訂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實施計畫,含實地訪評規劃。

· 訂定自我評鑑時程表。

· 校方確認系所評鑑經費來源,擬定系所評鑑經費預算。

· 102.11月底將本校第二次修正後「自我評鑑機制」計畫書報部。

教務處

102.12前

· 準備第二次評鑑宣導簡報。

· 第二次辦理五場受評學院(文學院、理學院、地科學院、客家學院、總教學中心)評鑑宣導會議。

· 推動課程地圖系統更新與提升完備性。

· 推動「課程與核心能力對應表」。

· 修正校素養及院、系核心能力對應。

· 召開學生學習成效委員會。

系級

受評

單位

102.12.31前

各系所評鑑宣導重點項目之建置

· 教育目標檢視及確認。

· 核心能力確認。

· SWOT分析。

· 系所重點發展目標與特色。

· 課程規劃與教學滿足核心能力之培養。

· 課程地圖訂定與後續運用。

· 確認課程大綱之完整程度。

· 建立學習成效評估機制,例如:系所核心能力評量規準(Rubrics)/系所重點課程評量規準之訂定與應用、系所整合式課程(Capstone course)評估與設計、課程問卷等。

· 強化學習輔導機制:配合學習預警機制,結合導師制、教師學習晤談時間,提供學生學習輔導之作法。

· 強化生涯輔導機制:學生升學與就業協助或輔導。

· 建置並強化系友資料庫,有效追蹤畢業系友定期調查畢業系友及相關利害關係人(雇主等)意見,回饋建議納入課程規劃參考。

內部

自評

階段

103.01

~104.02

校級

教務處

103.01.31

· 教務處成立工作小組,協助系所自評進度,並請學院督導及控管之職責。

103.02.28前

· 教務處召開第一次「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並確認本校外部指導委員會成員,以及召開會議時間。

· 教務處成立「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

校級

教務處

103.02.103.06

· 規劃行政單位同仁以協助訪評當天工作事項。

· 邀約校內外專家學者辦理評鑑知能活動。

教務處

103.07-09

· 完成評鑑委員手冊印製。

教務處

研發處

103.09-10

· 校內實地訪評工作人員講習。

系級

院級

受評

單位

103.01.01前

· 成立系級「自評工作小組」。

103.05.31前

· 成立系級「自評執行委員會」,並提送完整名單送學院確認。

各學院

103.06.30前

· 學院確認受評單位之自評執行委員會組成名單與資格後,學院統一辦理委員聘任。

系級

院級

受評

單位

各學院

103.01.01~

104.02.28前

「自評工作小組」任務:

· 自我評鑑相關資料蒐集與分析。

· 依階段需要召開會議討論自我評鑑報告書內容

· 撰寫「自我評鑑報告書」【附錄C】。

· 完成「自我評鑑報告書」初稿後,送院級相關會議審查,並完成後續修改。

· 系級召開「自評執行委員會」,確定自我評鑑報告書並完成最後定稿。將報告書送學院及教務處備查(繳交電子檔光碟即可)。

外部

評鑑

階段

104.03~

104.06

系級

院級

校級

受評

單位

103.11.30前

· 填列實地訪評之評鑑委員建議名單【附錄D】,再送學院確認。

各學院

103.12.01~

103.12.31

確認各受評單位之評鑑委員建議名單,提送教務處「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審核之。

教務處

受評

單位

104.01.31

教務處召開「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確認系所評鑑委員名單:

· 審議評鑑委員建議名單,並指定召集人。

· 校方統一辦理評鑑委員聘任。

· 系所於評鑑委員確認後請評鑑委員簽署外部委員利益保證書。

104.02.27

· 確認訪評時間。

· 由教務處統一寄送評鑑委員「中央大學評鑑委員手冊」。

系級

受評

單位

104.02.14前

確定評鑑委員名單及訪評日期。

系級

受評

單位

104.03.01~

104.06.31

· 建議辦理實地訪評三週前寄發紙本自我評鑑報告書及電子檔光碟 (含自我評鑑報告書及待釐清問題表【附錄H】。建議評鑑委員在實地訪評前二天寄回自我評鑑報告書及待釐清問題表予系所,以供系所於實地訪評當天有充分時間回覆。

· 三週前寄發評鑑委員分工表【附錄G】予召集人,以供召集人協調分工事項。工作表於評鑑當天做確認。

院級校級

各學院

教務處

研發處

104.03.01~

104.06.31

‧協助各受評系所之訪評及相關事宜。

系級

院級

受評

單位

104.03.01~

104.06.31

· 申復應於完成實地訪評日起二十一個工作天內,以書面檢附具體事證向「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提出申請,並以一次為限。

· 受評單位完成實地訪評。

結果

公布

104.07~

104.12

系級

受評

單位

104.07.31前

‧彙整「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附錄I】,包含封面、自我評鑑認可結果意見書、自我評鑑訪評建議表及系所自我評鑑結果認定檢核表。

‧將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送院級相關會議審查及教務處備查。

院級

各學院

104.08 ~

104.10

· 於院級相關會議審議各受評單位評鑑結果,報告書送教務處審查。

校級

院級

教務處

各學院

104.12.31前

· 「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審查系所暨學院提送之評鑑結果報告書,再送「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決議。

· 各學院提供教務處最終系所自我評鑑報告書公告版本之文件。

校級

系級

教務處

受評單位

104.12.31前

· 教務處統一公布受評單位之評鑑結果於「評鑑結果專區」網頁。

後續追蹤改善階段

104.07~

系級

受評單位

104.07.31前

· 系級自評執行委員會研擬後續自我改善計畫。

· 系所持續進行改善事宜,並填寫「自我評鑑追蹤管考規劃表」送院級相關會議審查。

院級

各學院

104.08~

104.10

· 院級相關會議審查受評單位之自我評鑑追蹤管考規劃表,並提供審查建議。協助系所進行後續改善。

· 學院提送所屬各受評單位之「自我評鑑追蹤管考規劃表」至教務處備查。

院級校級

各學院

104.12.31前

· 各學院於「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報告所屬單位評鑑結果及協助改善進度。

教務處

104.12.31前

· 「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審議「系所自我評鑑追蹤管考」作業與執行成效。並提供適當之協助以利系所進行持續之改善。

報部

校級

教務處

105.06 前

· 彙整本校系所自我評鑑結果資料並報部送審。

(本校「104年度系所(學位學程)自我評鑑實施計畫」)

9、 自我評鑑報告

各受評單位應於內部自評階段完成自我評鑑報告書,詳細報告書格式與撰寫說明,請參見【附錄C】。自我評鑑報告書之初稿,須送院級相關會議審查通過,並完成後續修改;再由系級自評執行委員會進行自我評鑑報告書確認及最後定稿,並將報告書送學院及教務處備查,送教務處自我評鑑報告書繳交電子檔光碟即可。

自我評鑑報告書中,除特別標明之項目(教師流動與專長及招生)應填寫6年(98~103學年度)資料,其他項目則準備近3年(101~103學年度)之資料,做為實地訪評之依據。

每份自我評鑑報告之本文內容以80頁為限,每增加一個受評班制可增加20頁,必要之佐證資料放於附錄不限頁數。

10、 評鑑委員實地訪評

(一) 系所自我評鑑委員(以下稱評鑑委員)應由校外人士三至七人組成,並含專業領域之業界代表至少一人。

(二) 受評單位應依「國立中央大學評鑑委員遴聘要點」辦理評鑑委員遴聘事宜,並於規定期限內填列自我評鑑委員建議名單【附錄D】。所屬學院確認後並指定召集人,提送「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審查。

(三) 評鑑委員於同意聘任後應簽署利益迴避保證書【附錄E】,以完備利益迴避程序。

(四) 各學院應確認所屬各受評系所辦理實地訪評時間,並協助所屬各受評系所之訪評及相關協調事宜。

(五) 系所自我評鑑實地訪評流程建議表如【附錄F】,請各受評單位自行參考運用。

(六) 受評單位應於實地訪評三週前,寄發紙本自我評鑑報告書及電子檔光碟(含自我評鑑報告書及待釐清問題表)予評鑑委員進行書面審閱,同時並寄發召集人「評鑑委員分工表」【附錄G】以利召集人協調分工。

(七) 實地訪評程序應包含受評單位簡報、資料檢閱、場地與設備檢視及待釐清問題回覆,並備妥教師、行政人員、學生及系所友名單並得依需要安排相關人員晤談。

(八) 受評單位於所屬空間陳列資料,書面資料力求整齊明確及方便查閱,並將陳列處及陳列項目資料檔案列表供委員參考。若紙本資料繁多,建議可提供電子檔方式供委員查詢,惟電子檔資料應提供目錄以供委員方便檢索。

(九) 於實地訪評當日,受評單位應確認委員已備妥「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附錄I】,包含認可結果意見書自我評鑑訪評建議表國立中央大學系所自我評鑑結果認定檢核表,請評鑑委員填寫並給予明確評鑑結果及對應之具體理由與建議,以呈現各受評單位之優缺點與應興革事項。

11、 評鑑結果公布

(1) 受評單位於實地訪評後應彙整「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附錄I】,並將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送院級相關會議審查及教務處備查。

(2) 各學院應於系所全數完成實地訪評三個月內,就自我評鑑結果內容召開院級相關會議進行審議。

(3) 院級相關會議審議各受評單位評鑑結果,報告書送教務處審查。

(四)「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審查系所、學院提送之評鑑結果報告書,

再送「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決議」。

(5) 教務處統一公布受評單位之評鑑結果於「評鑑結果專區」網頁。

12、 後續追蹤改善

(一) 受評單位於接受自我評鑑實地訪評後,應針對評鑑結果召開系級執行委員會進行評鑑結果總檢討。

(二) 受評單位應於實地訪評結束後一個月內將自我評鑑追蹤管考規

劃表【附錄J】及相關會議記錄送院級相關會議審查及教務處備查,學院應於三個月內先就院級可提供之解決辦法,協助系所進行改善。

(三) 教務處應於實地訪評結束後,由「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追蹤管考改善情形及執行成效,作為評鑑結果後續運用之建議。

(四) 各學院於「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報告所屬單位評鑑結果及協助改善進度。

(五) 自我評鑑結果公布後一年為自我改善期間,各受評單位應於自我改善期間結束前規劃改善事項與相關期程並落實執行。其評鑑結果為「通過」、「未通過」或「修正後通過」都必須撰寫自我評鑑追蹤管考結果表【附錄K】,以利後續自我改善。

13、 追蹤評鑑與再評鑑

(1) 評鑑結果為「有條件通過」或「未通過」之受評單位,須分別接受校方「追蹤評鑑」或「再評鑑」。

(2) 「有條件通過」之受評單位,於追蹤評鑑時,須針對委員建議限期內改善事項撰寫自我評鑑追蹤管考結果表【附錄K】,「未通過」之受評單位,於再評鑑時,除填寫【附錄J】外,應針對所有評鑑項目重新撰寫自我評鑑報告書。

(3) 教務處應規劃追蹤評鑑及再評鑑作業期程,經校級自我評鑑執行委員會審議後辦理。追蹤評鑑及再評鑑實地訪評作業須於自我改善期間結束後六個月內完成。

(4) 追蹤評鑑之評鑑委員得由前次委員擔任,再評鑑之評鑑委員得重

新遴聘之。

(5) 上述受評單位依本校教學作業規範六(五)追蹤改善後,應針對追蹤評鑑/再評鑑結果,提出後續自我改善規劃與執行成果,同時納入下一週期自我評鑑追蹤評核內容。

14、 申復

受評單位對於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內容認為有下列情況之ㄧ者得提出申復:

(一)實地訪評過程「違反程序」。

(二)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內容所載之數據、資料或其他文字與受評

單位之實況不相符合。

(三)因實地訪評期間受評單位提供資料欠缺或不足,經由委員要求

受評單位提供補充資料。

受評單位之申復應於實地訪評日起二十一個工作天內,以書面檢附具體事證向「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提出申請,並以一次為限。

申復案件先請受評單位之評鑑委員進行檢視與回覆說明後,提送「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議決。

「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如於審議期間對申復案內容有所疑義,得邀集原受評單位之評鑑委員討論,最後在做出申復決議。

15、 評鑑結果運用

(一)自我評鑑結果應作為課程及學習資源規劃、招生策略、資源分配及單位之增設、變更、合併與停辦等之參考依據。

(二)受評單位應落實自我評鑑追蹤管考,並將評鑑結果因應辦法,提送「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審議,並得依需要提送「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討論。如涉本校組織調整,仍須依校內行政程序辦理。

16、 其他

(一)請學院協助所屬系所之執行進度並給予相關指導,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教務處聯繫。

(二)本計畫經校自評執行委員會核定後實施,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得授權業務權責單位教務處修正補充之。

· 系所自我評鑑項目與效標 附錄A

評鑑項目一:教育目標與重點發展

效標1-1.教育目標與學校辦學目標之關聯性

效標1-2.依據教育目標訂定學生核心能力

效標1-3.重點發展與建立特色

效標1-4.受評單位自訂特色效標(1~2項)

評鑑項目二:課程、教學與評量

效標2-1.課程規劃符合核心能力

效標2-2.課程規劃滿足社會發展需求,並培養學生跨領域能力

效標2-3.教師人數與專長符合教育目標及學生學習需求

效標2-4.教師依據核心能力設計教材,及採用多元教學與評量

效標2-5.系所提供教師教學專業成長資源

效標2-6.受評單位自訂特色效標(1~2項)

評鑑項目三:學生輔導與培育優質人才

效標3-1.鼓勵學生進階學習培育優質人才

效標3-2.積極執行學生輔導

效標3-3.系所提供資源滿足教學需求

效標3-4.受評單位自訂特色效標(1~2項)

評鑑項目四:學術卓越與頂尖研究

效標4-1.教師與學生積極從事學術研究

效標4-2.系所提供優質學術環境,並輔導新進教師成長

效標4-3.受評單位自訂特色效標(1~2項)

評鑑項目五:畢業生表現與自我改善

效標5-1.系所能建立學習成效評估機制,並整體評估畢業生表現

效標5-2.蒐集利害關係人意見改善並規劃未來

效標5-3.受評單位自訂特色效標(1~2項)

83

各階段

權責單位

作業流程

提出評鑑規劃

相關表單及工作

100.10~

102.12

教務處

附錄B

規劃系所自我評鑑期程及

校/院/系級重點工作對照表

教務處

成立系所自我評鑑推動小組

擬定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實施計畫書、訂定自我評鑑效標

教務處

確認年度實施計畫

審核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實施計畫書

受評單位

系所持續蒐集評鑑所需資料

各系所評鑑重點項目之建置

103.01~

104.02

受評單位

成立系級自評執行委員會

成立系所自評工作小組

委員名單送學院,經院長確認資格後聘認

自我評鑑

報告書撰寫

受評單位

◎系所自我評鑑作業流程圖

受評系所進行報告書撰寫

完成自我評鑑報告書初稿

院級相關會議

自我評鑑報告書審查

學院審查自我評鑑報告書初稿

系級自評執行委員會

自我評鑑報告書確認及定稿

系所自評執行委員會將自我評鑑報告書做最後確認,並送學院及教務處備查

各階段

權責單位

作業流程

相關表單及工作

104.03~

104.06

受評單位

附件一 系所自我評鑑作業流程圖

填列實地訪評評鑑委員名單

提送評鑑委員建議名單,並經學院確認後送教務處

受評單位、

教務處

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

確認系所評鑑委員

審議各院提送之評鑑委員名單

受評單位

自我評鑑報告書寄送

自我評鑑報告書寄送評鑑委員

受評單位、

評鑑委員

評鑑委員進行實地訪評

委員撰寫自我評鑑結果認可報告書

受評單位、

教務處

申復

完成實地訪評21個工作天內,向「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提出申請

結 後

果 續

公 追

布 蹤

階 改

段 善

及 階

104.07~

受評單位

實地訪評結束1個月內提交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

實地訪評結束1個月內提交自我評鑑追蹤管考規劃表

3個月內審議各系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公告內容

3個月內審議各系自我評鑑追蹤管考規劃表,並協助系所進行改善

彙整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送學院審查及教務處備查

填寫自我評鑑追蹤管考規畫表

院級相關

會議

審議各受評單位評鑑結果,報告書送教務處審查

審查受評單位之自我評鑑追蹤管考表,並提供建議

「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審查系所暨學院提送之評鑑公告內容

各學院於「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報告」所屬單位評鑑結果及協助改善情形

審議系所暨學院提送之評鑑結果公告內容後決議

若涉校層級

及跨院情事,由主席裁示

各學院、

教務處、

各階段

權責單位

作業流程

相關表單及工作

教務處

評鑑結果公布於「評鑑結果專區」

受評單位應落實自我評鑑追蹤管考,並將評鑑結果因應辦法,提送「教學自評執行委員會審議」

教務處統一公布受評之評鑑結果於「評鑑結果專區」網頁

追蹤相關單位改善情形及執行成效,作成管考及後續評鑑結果運用之建議

受評單位

自我評鑑結果公布後一年

為自我改善期間

各受評單位應於自我改善期間結束前,規劃改善事項與相關期程,並落實執行

附錄C

國立中央大學

系所自我評鑑報告書

格式與撰寫說明

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說明注意事項

1. 自我評鑑報告書之本文內容以80頁為限,每增加一個受評班制可增加20頁,內文請統一以單行間距、12號標楷體撰寫,必要之佐證資料放於附錄,不限頁數,送教務處自我評鑑報告書繳交電子檔光碟即可。

2. 報告書內容應質量並呈,並可用彩色統計圖表及照片,使之更加清晰、生動、具體,且一目瞭然。

3. 評鑑效標及報告書建議佐證內容,因便於整理及說明,教務處採用表格方式呈現;建議受評單位撰寫報告書時不要採用表格型式書寫,請依評鑑效標項目及建議佐證內容以空白內文方式撰寫,若需插入圖表時可方便調整版面。

4. 所提供之格式及各類表格僅供參考,各受評單位於不違反本報告書應呈現精神與內容下,可依需要斟酌調整呈現方式。

5. 所提供之校級參考資料,請斟酌適度修改放入評鑑報告書中,並請另依各單位之實際狀況,自行附加並補充其他評鑑資料。

(封面格式)

國立中央大學○○年度系所評鑑

○○系(所)

自我評鑑報告書

中華民國○○年○○月

(書背格式)

○○○年度  國立中央大學○○○○系(所)自評報告書  

(內首頁格式)

國立中央大學○○年度系所評鑑

○○系(所)

自我評鑑報告書

系所主管簽名:

中華民國○○年○○月

目錄

壹、前次評鑑改善成果說明

貳、評鑑項目與效標

評鑑項目一:教育目標與重點發展

評鑑項目二:課程、教學與評量

評鑑項目三:學生輔導與培育優質人才

評鑑項目四:學術卓越與頂尖研究

評鑑項目五:畢業生表現與自我改善

壹、前次評鑑改善成果說明

評鑑項目

前次評鑑委員建議內容摘要

迄今之改善成果或情形說明

教學類

課程類

研究類

行政類

綜合類

貳、評鑑項目與效標(建議受評單位在撰寫報告書時不要採用表格型式書寫,請依評鑑效標項目及建議佐證內容以空白內文方式撰寫)

項目一

教育目標與重點發展

內涵

為確保學生學習成效機制之落實,包括系所設立之教育目標、達成教育目標下學生畢業所應具備之核心能力,以及系所訂定之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需符合社會需求與潮流。

說明

1.系所、學位學程及在職專班設置,能符合學校定位及辦學目標,掌握社會現況與發展,擬訂系所的發展計畫,明定達成教育目標之情形。

2.確保學生畢業後能達成既定的教育目標,並進一步訂定學生畢業時應具備之核心能力,以作為學生更明確與具體的學習準則。

評鑑效標

報告書建議佐證內容

1-1.教育目標與學校辦學目標之關聯性

1)說明系所教育目標及其內涵,能展現系所功能與特色,且符合時代潮流與社會需求。

2)系所對外及向利害關係人(學生、家長、教師等)宣導教育目標之情形,如親師座談宣導活動、活動照片、系所網頁提供相關資料情形。

3)校、院、系教育目標之關聯性。

4)教育目標修定流程、會議紀錄、執行成效及參與關係人為何。

5)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1-2.依據教育目標訂定學生核心能力

1)訂定學生核心能力之相關資料,包括系所的核心能力、系所核心能力評量規準(Rubrics)、系所對應之院的核心能力及院對應校之基本素養(請院提供資料)。

2)師生瞭解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之相關資料,如會議記錄、活動照片、系所網頁建置情形等。

3)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1-3.重點發展與建立特色

中程目標(102-106年目標)

1-4.受評單位自訂特色效標(1~2項)

表1.1 101-103(學年度)系所教育目標

學年度

教育目標

101

1.

2.

3.

102

1.

2.

3.

103

1.

2.

3.

表1.2 101-103(學年度)系所制定/修訂教育目標流程暨歷程紀錄表

系所制定/修訂教育目標流程

系所制定/修訂教育目標歷程大事紀

日期

討論事項

參與人員

會後決議

註:列舉制定/修訂教育目標流程之記錄,並請以摘要方式呈現於表格中。

表1.3 101-103(學年度)學校辦學目標、學院教育目標與教育目標關聯表

學年度

學校辦學目標

學院教育目標

系所教育目標

101

102

103

表1.4 系所101-103(學年度)教育目標問卷之評估結果分析與說明

建議系(所)依據不同對象製作教育目標結果分析圖表,如下圖表範例

【建議表範例】系所達成教育目標之評估方式說明:

評估方式內容

系所教育目標

受訪者身分

評估方式

時間點

各系所自訂之教育目標

大一新生家長

問卷、座談會

大一新生家長

親師座談會

大學部應屆畢業生

問卷

畢業前(每年6月)

系友

問卷

每年2 月校新春團拜及各系(所)友會時

雇主

問卷

企業參訪、實習學生協助發放等

學術界/業界人士

問卷

學生口試

【建議圖範例】

表1.5 101-103(學年度)學生核心能力

學年度

學生於畢業時所應具備之核心能力

101

核心能力一:

核心能力二:

核心能力三:

102

核心能力一:

核心能力二:

核心能力三:

103

核心能力一:

核心能力二:

核心能力三:

表1.6 101-103(學年度)校級基本素養、學院核心能力與系所核心能力關聯表

學年度

校級基本素養

學院核心能力

系所核心能力

101

102

103

表1.7 101-103(學年度)系所制定/修訂學生核心能力流程暨歷程紀錄表

系所制定/修訂學生核心能力流程

學程制定/修訂學生核心能力歷程大事紀

日期

討論事項

參與人員

會後決議

註:列舉制定/修訂教育目標流程之記錄,並請以摘要方式呈現於表格中。

表1.8 OO系所學生核心能力說明及評量規準 (Rubrics)

核心能力一:

評量等級

完全具備(3)

具備(2)

需加強(1)

核心能力二:

評量等級

完全具備(3)

具備(2)

需加強(1)

核心能力三:

評量等級

完全具備(3)

具備(2)

需加強(1)

表1.9 101-103(學年度)系所核心能力問卷結果分析之評估與說明

建議系(所)依據不同對象製作核心能力結果分析圖表,如下圖表範例

【表範例】系所核心能力之評估方式說明

評估方式內容

系所核心能力指標

受訪者身分

評估方式

時間點

各系(所)自訂之核心能力指標

大一新生家長

問卷、座談會

大一新生家長

親師座談會

大學部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

問卷

畢業前(每年6月)

系友

問卷

每年2 月校新春團拜及各系(所)友會時

雇主

問卷

企業參訪、實習學生協助發放等

【圖範例】

項目二

課程、教學與評量

內涵

為使系所、學位學程及在職專班之課程規劃與設計能確保學生學習成效,其中課程規劃能明確反應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並透過課程地圖引導,讓利害關係人充分了解課程設計之理念及規劃。

並建立一套健全之教學評量制度,以確保教師教學品質並達成學生核心能力。

說明

1.系所依據教育目標建立課程規劃與設計。

2.課程地圖能明確顯示教育目標、核心能力及課程設計間之關係。

3.教師教學能依據課程所需,訂定符合學生核心能力之課程綱要及確保學生核心能力能達成。

評鑑效標

報告書建議佐證內容

2-1.課程規劃符合核心能力

1)說明課程規劃與教育目標、核心能力關聯性。

2)課程與核心能力對應表。

3)提供課程規劃設計之相關資料,如課程規劃之相關會議記錄、實際開課課程分析、實務(例)課程規劃、教學(課程)大綱、授課中培養學生相對應核心能力等。

4)課程地圖應用之情形。

5)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2-2.課程規劃滿足社會發展與需求,並培養學生跨領域能力

1)課程規劃與教學能滿足社會發展之需求,如課程委員會提供之建議、建教合作單位(學生實習單位)提供回饋意見、校內外專家學者提供之建議等。

2)請說明系所整合式課程(Capstone course)之成果,如專題計畫、學士論文、專題討論、綜合考試及學習歷程檔案等。若整合式課程偏向為專題研究計畫,請填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統計表。

3)學位學程可針對跨領域課程進行說明;在職專班可針對結合產業課程進行說明。

4)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2-3.教師人數與專長符合教育目標及滿足學生學習需求

1)說明教師專長符合本系所需求之情形。

2)系所建立一套有效教師延攬機制,使得教師教學、研究與服務符合本系所所需。

3)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2-4.教師依據核心能力設計教材,及採用多元教學與評量

1)以教學設計提升學生學習成效情形,如多元教學活動安排、自編講義、運用數位媒材之教學等。

2)若需附課程大綱,請另以附件方式呈現。

3)課程中實施多元評量之情形,請見表2.3-2;或是其他如:系上核心能力評量規準(Rubrics)、重點課程評量規準(Rubrics)建立、整合式課程(Capstone course)等學習成效評估方式之說明。

4)進行實務或實例教學之成果,在職專班務必提供資料。

5)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2-5.系所提供教師教學專業成長資源

1)說明教師能依據實際教學情況或教學評量結果,進行教學、課程內容等之改善或調整。

2)說明對教學評量結果待改善之教師,系所或校方協助教師提升教學並給予專業輔導之情形,可參考資料2-5-1。

3)可提供教師專業成長紀錄,如參與教師經驗分享、教師傳習活動、諮詢服務、教學工作訪等,增進教師教學之情形。

4)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2-6.受評單位自訂特色效標(1~2項)

表2.1 101-103(學年度)系所教育目標與課程設計關聯表

學年度

系所教育目標

課程設計理念

101

目標一

目標二

目標三

102

目標一

目標二

目標三

103

目標一

目標二

目標三

表2.2 101-103(學年度)系所檢討課程規劃流程暨歷程紀錄表

系所檢討課程規劃流程

系所檢討課程規劃歷程大事紀

日期

討論事項

參與人員

會後決議

註:列舉制定/修訂課程紀錄流程之記錄,並請以摘要方式呈現於表格中。

表2.3-1 課程與核心能力對應表(簡表)

核心能力一: 邏輯與科學推理

核心能力說明: 能夠發掘、分析工程問題,並且運用數學、科學、工程知識以及應用現代化工具、方法加以解決。

評量等級(系所可自訂之,至少三等級以上)

完全具備(5)

充分具備(4)

具備(3)

略具備(2)

需加強(1)

明確知道如何應用課程所教的工程原理,解決所遇工程問題,並能進一步解釋及說明。

明確知道如何應用課程所教的工程原理,解決所遇工程問題。

明確知道課程所教工程原理,但不知道如何應用所遇工程問題。

大概知道課程所教工程原理,但不知道如何應用所遇工程問題。

無法了解及應用課程所教工程原理來解決所遇工程問題。

核心能力一: 邏輯與科學推理

相對應課程

必選修

材料科學

必修

流體力學

必修

微控制器

選修

基礎工程光學

選修

感測原理

選修

附註1:請各系所自行上網至課程與核心能力對應表系統下載資料 。http://140.115.51.198/NCU-cmap/101eva/evaTable1-G.aspx

附註2:課程與核心能力表分為簡表(表2.3-1)與完整表(表2.3-2),請系所自行評估報告書撰寫之篇幅狀況;若篇幅內容不太多,則可直接於報告書本文放完整表資料;若篇幅內容較多,報告書中請放簡表資料即可,完整表請另外放於附件。

附註3:若需附課程大綱,亦請另以附件方式呈現。

表2.3-2課程與核心能力對應表(完整表)

核心能力一: 邏輯與科學推理

核心能力說明: 能夠發掘、分析工程問題,並且運用數學、科學、工程知識以及應用現代化工具、方法加以解決。

評量等級(系所可自訂之,至少三等級以上)

完全具備(5)

充分具備(4)

具備(3)

略具備(2)

需加強(1)

明確知道如何應用課程所教的工程原理,解決所遇工程問題,並能進一步解釋及說明。

明確知道如何應用課程所教的工程原理,解決所遇工程問題。

明確知道課程所教工程原理,但不知道如何應用所遇工程問題。

大概知道課程所教工程原理,但不知道如何應用所遇工程問題。

無法了解及應用課程所教工程原理來解決所遇工程問題。

核心能力一: 邏輯與科學推理

對應

課程

課程目標

評量方式

檢核標準

紙筆測驗

作業練習

口頭報告

書面報告

實作實驗

課堂表現

學習檔案

自評互評

作品展演

其他

材料科學

必修

本課程提供材料科學之基本知識,以作為工程師材料設計與應用之基本專業基礎。以大一微積分、普物、普化為基礎,介紹金屬、陶瓷和高分子等各種基本材料之基本結構,物理、化學性質,和它們的各種應用。

V

V

V

V

 

V

V

V

V

 

1.第一次筆試 20%

2.第二次筆試 20%

3.第三次筆試 20%

4.出席率及作業 20%

5.書面報告、海報及口

頭報告(分組) 20%

表2.4 校、院及系所專業必修/必選清單及修課規定

【表範例】必修課程

註:請提供本學年度校方或通識中心所開設之通識課程清單及相關修課規定,其格式請依學校原有之方式呈現。系所可至註冊組網頁下載資料,如上表所示。

表2.5 系所課程地圖之說明

(請提供課程地圖建置情形)

表2.6 說明建議單位意見回饋,對於課程規劃與改善狀況

(如系所課程委員會建議、建教合作單位提供之回饋意見、校方諮詢委員會提供

之建議等)

表2.7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統計表

學年度

總件數

獲獎與補助

專題

______件

獲 獎 人 數:__________

其 他:__________

研究計畫

______件

獲 獎 人 數:__________

獲補助總金額:__________

其 他:__________

專題

______件

獲 獎 人 數:__________

其 他:__________

研究計畫

______件

獲 獎 人 數:__________

獲補助總金額:__________

其 他:__________

附註1:若需完整呈現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資料,或需附學生作品或

相關文件,請另列表說明並以附件方式呈現,報告書中請放統計資料即

可。

附註2:整合式課程除了專題/研究計畫外,亦可包含論文、實習、綜合考試及

學習歷程檔案等,系所若無相關整合式課程可不需填寫;若有相關整合

式課程可自行列表說明。

表2.8教師資料一覽表(請填寫近6年資料)

姓名

職稱

專(兼)任

性別

任職學年度

最高學歷

說明教師專長符合本系所領域之所需

畢業學校、系所

學位

畢業

年度

李大仁

(範例)

98

|

103

小計:

教 授:_________人 ;副 教 授:_________人

助理教授:_________人 ;講 師:_________人 ;其他___________

兼任教授: _________人;兼任副教授:________人;兼任助理教授:______人

表2.9現任專任教師背景統計表(可選擇性填寫)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講師

全體

項目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性別

年齡

25-30

30-39

40-49

50-59

60以上

最高教育程度

學士

碩士

博士

取得學位國家

台灣

美國

歐洲

亞洲

其他

表2.10 教師課程教學規劃表(表範例)

一、課程資料

課程名稱

中文:

英文:

課程類別

□必修□選修

班別

授課教師

學分數

課程代碼

每週上課時數

開課單位

上課時間

先備課程

適修年級

二、教學目標與學生預期成效

教學目標:

· 填寫說明:

教師預期學生在修習本課程後之學習學程,或學生應有的專業表現。強調學生修習此門課程後可展現的具體能力,建議以100-300為宜。

學生應具有以下能力:以中文系(國文:唐宋詞欣賞課程為例)

1. 培養學生對唐宋詞的閱讀、理解與鑑賞能力,領略詞作之美,進而能加以分析和評論,詮釋出自己的意見。

2.透過唐宋詞的賞析,省思現代人對愛情、生命、人生際遇的不同態度,使之貼近現代人的生活,加以詮釋。

預期教學成效

教學策略及方法

評量方式

學生核心能力

<例>學生具備對唐宋詞的知識:

1.詞的特質

2.詞的鑑賞方法

3.詞的形成與演進

A.講述法

B.討論教學法

作業(20%)

課堂發言

(20%)

1.古籍解讀

<例>學生具備對詞的寫作能力

1.詞的創作能力

A.示範教學法

B.作業教學法

作文、指定報告(20%)

4.文學鑑賞

三、教科書及參考書(書名、作者、出版者、出版年月)及輔助教材

四、課程大綱

五、課程說明與進度(如課堂活動、課堂要求、課程進度、或其他教學資源)

六、評分及考試

七、授課教師與助教(包含教師OFFICE HOUR及助教諮詢時間)

註:

1.表2.10為建議之表格,教師若有所屬之教學規畫表或教學大綱可依照原本格式呈現,表格可自行彈性調整運用之。

2.若超過報告書內頁限制,請以一位教師當範例即可,其他教師之教學規劃可以附件呈現。

3.建議教師實施必修及核心選修課堂問卷模式並分析之: <如下問卷範例所示>

以中文系-國文:唐宋詞欣賞課程學生基本核心能力為例,實施學生課堂問卷填答,以便了解學生於修畢本課程後之學習成效,並評估學生各項核心能力之表現。

【問卷範例】

備(3)

(2)

(1)

核心能力一: 古籍解讀

具備閱讀、評點及詮釋古代經典的能力。

Ο

Ο

核心能力二: 邏輯思辨

具備發掘經典在釋詞、思想方面的問題,並能運用考據方法、學術史概念,適當地進行問題的辨證。

Ο

Ο

核心能力三:語文表達

具備流暢的口語及撰寫能力。

Ο

Ο

核心能力四: 文學鑑賞

能適當地運用文學理論對文本進行解讀與鑑賞。

Ο

Ο

表2.11核心必修課程評量結果分析及資料

【問卷範例】建議發展必修及核心選修課程核心能力問卷,以大氣系為例。

備(3)

(2)

(1)

核心能力一、數理基礎能力

具備紮實的數學、物理與化學的基礎,可以分析處理大氣與太空相關的科學。

Ο

Ο

Ο

核心能力二、專業知識能力

具備豐富的大學科學和太空空學的專業知識。可以綜合分析、解釋說明大氣與太空相關的科學問題。

Ο

Ο

Ο

核心能力五、獨立思考能力

具備獨立思考與科學思辨之能力,能收集相關資訊,進行客觀分析做合理之判斷。

Ο

Ο

Ο

【表範例】產生之統計表。假設大一大氣組同學的必修課程為下表所列,由同學填寫核心課程問卷後產生之結果。

大氣組核心課程

核心能力

大氣科學概論

地球系統概論

大氣熱力學

核心能力一

2.8

2.9

3

核心能力二

2.1

2.2

2.4

核心能力五

1.9

2.7

2.8

【圖範例】由報表產生之統計圖示:

請系所簡單分析,如大氣組同學課程安排應再加強核心能力二。

表2.12 102-103(學年度)學生核心能力具備情形

註:1.針對系所各項核心能力,建議每一學年結束後可請系上各年級學生填寫自

評問卷,並產出結果報表追蹤其是否具備系所核心能力。

2.若有其他評估學生核心能力具備情形,請自行增列表格說明

【表範例】建議發展系上完整核心能力問卷,以客家學院為例

備(3)

(2)

(1)

核心能力一: 具備客家文化的素養

能夠具備客家文化相關的知識。

Ο

Ο

Ο

核心能力二、具備客家語言文學研究的專業能力

能夠具備客家語言研究與客家文學研究之相關專業知識。

Ο

Ο

Ο

核心能力三、具備客家語言文化傳承與發展的潛力

培養傳承與發展客家語言及其文化的能力。

Ο

Ο

Ο

核心能力四、具備人文關懷的精神

提升對人文關懷的能力。

Ο

Ο

Ο

【表範例】請大一~大四同學填寫問卷後產生之報表

年級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核心能力一

2.8

2.9

3

2.8

核心能力二

2.1

2.2

2.4

2.5

核心能力三

1.9

2.7

2.8

2.6

核心能力四

1.5

1.8

2.2

2.9

【圖範例】統計圖表:請簡單分析,如普遍來說大一~大三核心能力4須再加強。

表2.13教師進行實務或實例教學之成果與執行成效

(在職專班務必提供,其他系所可選擇性填寫)

資料2-5-1校方提供教師教學專業成長資源

一、教師專業成長資源

(1) 新進教師研習

邀請各行政單位針對新進教師相關業務進行說明,並邀請專業教師講演教學知能與技巧,未來將深入新進教師面臨之各項問題,加入更多元化研習活動,包括養生紓壓、演講溝通技巧、教師升等議題。

(2) 辦理教師教學研習

依據教學技巧、課程設計、師生互動、多元評量等不同教學議題,邀請校內外教育專家進行專題演講與實務研習,或邀請校內或傑出教師獎之教師,分享個人教學經驗,或針對創新教學補助計畫,辦理教學創新成果發表會,以建立教學實務與理念交流與成長之平台。另配合教務推動之各項政策,如大班教學、英語授課、點名方式等個別議題辦理教學專業研習活動,以期更符合教師教學之實際及個別性需求,增強教師教學之整體成效。

(3) 新進及創新教學補助

每年開放全校教師及新進教師進行創新教學與新進教師教學補助申請,並於期末辦理成果報告或不定期進行經驗分享。未來將整合歷年教學成果,建立教學示範與具體目標,以作為其他教師實務教學與申請計畫之參佐依據。

(4) 教師傳習

邀請教學傑出及教學優良教師成為傳授者(mentor),帶領學習者(mentee)進行教學經驗與人生智慧傳承,並由兩者共同提出傳習計畫,於期末提出成果報告及進行經驗分享。未來將於期中或期末辦理傳習教師交流座談或相關活動,並擬鼓勵傳習與接受傳習之教師共同開課,以實地教學場域,進行教學傳承與交流。

二、教學評量結果待改善之教師,校方協助教師提升教學並給予專業輔導之資源

(1) 教務長關懷信函

針對每學期教學評量後5%之教師,由教務長致函關懷各教師之教學需求

並附上由教務處發送之諮詢調查表,實際了解教師在教學上遭遇之困難

與可能提供之教學協助。

(2) 系所主管晤談

該教師所屬單位主管於教學評量結果公告後之一定期限內,約談教學評

量後5%之教師,瞭解其教學評量結果不理想之原因,並予以專業教學上

之協助。

(3) 教學諮詢室

各單位主管或教師可透過預約,再由教學發展中心安排個別會談或諮詢

服務,以瞭解教師之教學困難或建議,其後再依據會談結果提供更進一

步的支援與服務。如有需求,教學發展中心亦可經教師同意後,轉請其

他適當老師或專業人員提供諮詢服務。

備註:

1.資料2-5-1為校方教師教學專業成長資源說明,提供效標2-5系所提供教師教學專業成長資源報告書參考資料。建議各教學單位可依單位狀況自行刪減或修改內容。

2.因各教學單位支援教師教學資源會有所不同,若有其他相關資源請各教學單位自行補充。

表2.14 101-103(學年度)教師專業成長紀錄及成果

【表範例(1)】系所教師參加教學發展中心活動歷年教師成長活動統計表-資料請洽教學發展中心:

學年度

姓名

身分(講員/學員/經驗分享教師)

次數

【表範例(2)】系所新進教師傳習之概況:

學年度

傳授者姓名 (mentor)

學習者(mentee)

帶領期間

備註

【表範例(3)】教師歷年休假進修概況:

學年度

姓名

進修期間

補助計畫

進修國家

【表範例(4)】執行成果紀錄:系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議各相關教師升等、獎勵、休

假研究之會議決議記錄

會議時間

會議名稱

會議決議

102.03.04

102學年度第2次系教評會

1.推薦OOO教師副教授申請升等教授案。

2.通過推薦本系 101 學年度優良導師:OOO副教授。

3. 通過OOO教授申請國科會 (103 年) 第52 屆補助國外短,期研究審查案,預計103 年8 月1 日至104 年7 月31 日,期間赴美國進行研究計畫

項目三

學生輔導與培育優質人才

內涵

為確保學生學習成效,配套提供之學習資源與學生輔導機制,包含學習輔導、課外活動輔導及生涯輔導等,以及系所須能提供適足行政支援以確保學生能有優質學習環境。

說明

1.系所、學位學程及在職專班能提供足夠的教學與學習空間、軟硬體設備、經費、行政人員支援等,並訂定各種學習資源,以提供學生優質學習環境。

2.藉由系所及校方提供之各項資源,鼓勵學生進階學習。

評鑑效標

報告書建議佐證內容

3-1.鼓勵學生進階學習培育優質人才

1)適當且公開之入學評量方式及近六年招生狀況,請填表3.1-1學士班、表3.1-2碩(博)班,各學制請分別填寫(含學位學程及在職專班)。

2)鼓勵學生修讀進階課程規劃,如輔系、雙主修、報考研究所、申請五年雙學位等。

3)鼓勵學生考取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檢定。

4)鼓勵學生交流、成長與學習之適當辦法及執行成效,如參與社團活動、參與國內外學術研討會、交換學生、國內外實習課程、各項獎學金、校內外競賽、服務學習等。

5)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3-2.積極執行學生輔導

1)學生在學期間相關課業輔導作法及實施情形,如Office hour、導生時間、預警制度、課後輔導及其他執行成效等。(校方學習輔導制度及預警機制,可參考資料3-2-1 )

2)學生職業生涯諮詢機制作法為何?如職涯導師或其他執行成效。

3)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3-3.系所提供資源滿足教學需求

1)具適配之行政人力以支援相關教學活動,如行政人員、技術人員等。

2)經費支援情形,包含工讀金、獎助學金等。

3)系所、學位學程及在職專班之設備與空間足以支援學生學習及研究,如實作學習環境、資訊設備及支援、圖書資源、軟硬體設施、團體學習環境等。

4)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3-4.受評單位自訂特色效標(1~2項)

表3.1-1學士班招生、轉系及休、退、轉學、畢業人數統計表(請填寫近6年資料)

學年度

入學考試錄取人數

甄試錄取人數(含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

轉系(進)

人數

轉系(出)

人數

休學

人數

退學

人數

轉學

人數

該屆畢業人數

註:1.請簡述說明統計表之情形,或著以樹狀圖及圓餅圖表示之

表3.1-2碩(博)士班招生、轉系及休、退、轉學、畢業人數統計表(請依據班制更改名稱,並填寫近6年資料)

學年度

入學考試錄取人數

甄試錄取人數

轉系(進)

人數

轉系(出)

人數

休學

人數

退學

人數

轉學

人數

該屆畢業人數

註:請簡述說明統計表之情形,或著以樹狀圖及圓餅圖表示之

表3.2學生修業課程辦法及規章

【表範例(1)】修業課程辦法及規章

層級

修業辦法及規章

會議通過

1. 國立中央大學學生轉系、所、組、學程辦法

100.08.16教育部臺高(二)字第1000146321號函備查

2. 國立中央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輔學程辦法

100.08.16教育部臺高(二)字第1000146321號函備查

1.「理學院實驗班」實施辦法

96年10月18日理學院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國立中央大學數學系五年取得學、碩士學位推薦暨獎勵辦法

101.11.27系務會議通過

註:請系所可自行再增加有關學生鼓勵學生修業相關辦法及規章

【表範例(2)】修讀進階課程學生名單紀錄:

申請學年度

(畢業年度)

參與學生名單

類別

是否通過修讀

100

(101)

OOO、XXX

五年雙學位

OOO(中文)

OOO(歷史)

輔系

雙主修

雙聯學位

學位學程

註:請提供101-103年資料即可

【表範例(3)】歷年同學升學紀錄:

學年度

繼續申學情形

人數統計

國內

國外

研究所(碩)班

研究所(博)班

註:請提供101-103年資料即可

表3.3學生考取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檢定

【表範例】語文能力檢定統計

測驗名稱

成績標準

補助金額

人數統計

學年度

全民英檢

中高級初試 136分

500/人

中高級初試

通過

800/人

中高級複試

通過

12000/人

多益TOEIC

570-665分

500/人

670-795分

1000/人

800以上

1500/人

托福iBT

雅思測驗

註:建議可再說明1.系(所)英文畢業門檻之規定2.學生通過率情形

【表範例】專業證照統計

證照名稱

是否通過

補助金額

人數統計

學年度

註:若無相關鼓勵學生考取證照之情形,可免填寫。

表3.4鼓勵學生交流、成長與學習之適當辦法及執行成效

(參與社團活動、參與國內外學術研討會、交換學生、國內外實習課程、各項獎學金、校內外競賽、服務學習、參訪紀錄等。)

資料3-2-1校方學習輔導制度及預警機制

圖五 校方推動學習輔導與預警機制

校方推動學習輔導與預警機制各項說明:

為協助並確保本校學生在校期間能享有適切、充分的學習軟硬體資源配置,本校依據各級教學單位、教學事務綜理單位及生活輔助單位性質,規劃校級推動學習輔導與預警機制,期以確實並有效協助學生提高學習成效,又鑑於各學系專業訓練考量不同,且依據大學法自主精神,各單位同時保有大方向以下彈性調整此項機制運作方式。

課程輔導規劃部分,因各學系屬性不同,各有其針對該學系之專業必修課程考量,而除了專業必修課程,為使每位大學部在校生擁有更多面向的基礎素養,以協助未來於各專業領域的彈性及創意思考發展,大學部大一、大二低年級學生除專業必修科目以外,亦須修習由各專職單位所規劃的基礎共同課程:包括通識教育、語言相關、大一國文、大二歷史、微積分聯合教學、普通物理及體育等課程。依此,本校推動學習輔導與預警機制實施對象除全校大學部同學,並從大學新生入學開始便針對低年級同學規劃基礎科目輔導項目。各項相關機制說明如下。

1、 基礎科目課輔

(1) 準大一新生暑期先修課程

為奠定準大一生核心學習能力,幫助提早適應大學生活,本校提供英文暑期預修課程。

(2) 微積分預備課程 Precalculus

數學系特仿照歐美國家,提供微積分預備課程,幫助同學進入修讀「微積分」課程。本課程適用對象:所有大一新生和準備攻讀理、工、管院輔系或雙主修的文學院同學,僑生、體保生等。授課內容包含高中數學、基本代數、機率統計等。該課程為0學分2授課小時。

(3) 微積分及普通物理課後輔導

微積分及普通物理兩門課程乃大學理工與管理科系學生學習極重要之基礎共同科目,教務處特委請數學系及物理系辦理本項課後輔導,並由專業教師培訓之高年級或研究所學長姐擔任教學助教,針對原文閱讀及課程學習上之各項疑惑和困難提供協助。

(4) 語言中心英語課程學習輔助:自學引導、諮詢協助、進修補強

大一英文教學納入5%的英語自學內容,指導學生如何利用各項自學資源於課後持續英語學習,同時採分級授課,提供各級適性教材,以確保學生之學習吸收成效與學習自信。語言中心各教師每週並提供三小時office hours,以協助需要輔導的學生,而其中一小時規劃為「英語諮詢服務」時間,提供全校學生預約面談在英文學習上遭遇之任何困難。另外,在完成大一英文必修課程後,若仍有通過校訂英文能力檢定畢業門檻之需求者,語言中心亦設有「進修英文」課程供選擇。

2、 學習輔導資源

2. 導師制度:系所導師、專項輔導導師

近年學校為落實導師制度,修訂完備的「導師」輔導法規、持續推動導師輔導選課制度,發展「導師輔導資源系統」功能,建立導師獎勵制度,辦理系所導師輔導知能座談及全校導師工作會議,宣導教育部於101年8月3日函頒之「大專校院強化導師制度運作功能參考原則」,推廣諮商中心資源及學生轉介機制。學務處為擴大激勵熱心教師參與學務處學生軟實力之培育,自100學年度起,推動增設專項輔導導師並建獎勵制度,讓願意參與的熱心教師受到尊重與肯定,發展導師制度特色。

(1) 系所導師:本校1萬2千多位學生,有500多位導師,平均每位導師輔導20多位學生,為增加導師與導生間互動,學生每學期選課時必須向導師領取密碼卡,導師可藉以了解導生在選課、學習上的問題,提供諮詢。另外,在師生互動期間,若發現導生有任何特殊需求,可視情況與諮商心理師討論,並轉介校內相關單位。

(2) 專項輔導導師:

服務學習導師─指導各院大一服務學習課程。透過服務學習

課程規劃與設計,啟發學生體認服務學習的理念與內涵,鼓

勵學生發揮專業能力為弱勢服務,並從服務過程中培養同理

心與社會關懷心等軟實力,回饋社會。

職涯導師─提供學生職涯發展諮詢與輔導。協助學生職涯規

劃與就業輔導,以培養新世代的核心就業力,包括「職涯導

師系列演講」與職涯諮詢;借助豐富多樣的活動形式,討論

與諮詢、案例分析、面試及履歷健診、課外交流、假日餐會、

職場體驗等各種方式交流職涯歷程。

宿舍導師─提供學生住宿生活與學習輔導。指導宿舍幹部自

治領導能力,辦理宿舍特色活動;深入瞭解學生生活、活絡

宿舍,促進宿舍人與人之交流,讓宿舍成為生活學習的地方。

體育導師─提供學生體能活動輔導,培養個人從事規律運動

和團隊合作精神,並引導學生將運動精神和習慣融入日常生

活中,以提高學生日後對於終身運動生涯規劃的能力,包

括:校隊指導、各項運動競賽。

(1) 課業輔導:含基礎科目輔導、課程專任助教、各學系專業必修課後輔導

各專業必修課程均安排碩班以上學長姐擔任課堂助教,以協助增進教學與學習成效;而為協助大學部學生突破課業學習之瓶頸,並提升學習成就,教務處每學期依各學系狀況,額外補助大學部專業必修課業輔導經費,協請各學系依據學生需求,辦理不同輔導形式之各項大學部專業必修課程課後輔導。此外,為協助校內教學助教精進教學相關知能,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於每學年開學前後辦理教學助教研習會,期以強化助教教學輔導知能,協助提升校內教學及學生學習成效。研習內容包括:教學助理教學工作經驗分享、相關教學知能課程、教學輔導心理相關課程。

(2) 中大開放式(OCW)課程為提供更多元之學習內容,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設置開放式課程網站(網址:http://ocw.ncu.edu.tw),邀請多位傑出教師及特色課程參與課程錄製、蒐集校內各式精彩主題演講,目前站內提供資源有:逾20門課程素材、逾200場演講影音,學生皆可免費點選觀看或下載。

(3) 學習輔助設施

視聽圖書館提供語言學習應用軟硬體設備,供校內人員自行前往使用;總圖及中正圖書館,均提供自習空間,總圖並接受小團體申請團體討論室;各教學單位依據空間規劃,提供不同形式之個人自習及團體討論空間。(請各單位自行補充)

(4) 講座活動:課業學習技巧、生活與情感調適、學習態度與其他

(1) 系上相關講座與活動:(請各單位自行補充)

(2) 校內其他單位:校內各項學習講座大多提供學習時數,除留意學系公告、校內各實體或電子公佈欄,同學亦可上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網站查詢當期各項資訊。以下為校內各單位常態學習活動介紹:

教學發展中心─為協助各階段同學跨領越學習瓶頸,並增廣各面向學習知識與經驗,每學期分群與校內教師或校外專業講師合作,辦理不同學習系列講題,主要包括有:新生入門、研究生學習與生涯知能學習講題,並邀請校內優秀助教及學長姐主持讀書方法講座,引導同學切磋學習心得。又鑒於「學習」相關主題廣泛,校內各單位亦經常舉行各類講座及學習活動,教學發展中心不定期和各單位合作進行學習/輔導活動交流與辦理,同時力行資源共享,期以回饋學子並充分運用資源,以利有效推廣學生學習發展。

諮商中心─提供心理衛生座談資源,由各系所或導師視學生需求提出預約申請,且為維護座談品質,每學期限制辦理場次,若各系所自籌經費,則諮商中心全力協助辦理,不受此限。並研發編制學習心理挫折相關主題手冊,如學習導航光碟(微積分、大一英文、普物與工數等基礎重要科目),中大學生時間管理寶典等。主動提供給有需要的同學。

語言中心─每學期提供多場英語學習活動與講座,如English Ca-

fé、English Corner、看電影學英文、英語自學小組、英文小說導讀、英語自學工作坊等,讓學生於課外獲得更多英語學習機會,以精進自我之英語實力。

桃竹苗區域教學資源中心─本校目前為桃竹苗區域教學資源中心之中心學校,為建立桃竹苗區域內跨校選課及獎學金機制以培養學生多元化學習能力、鼓勵學生跨領域學習。此外,並培訓跨校教學助理,藉由教學相長讓區域內學生互相交流學習,培育優良教學人才。在職涯方面,亦辦理桃竹苗區域記者培訓營,讓參與培訓後的學生到業界進行專訪,訓練其口語表達及文字書寫能力,深入了解各行業之現況、背景,以拓展學生之職涯規劃參考資源及評斷能力。

職涯發展中心─邀請各行各業的專業人才或頂尖人士,分享其職涯經驗與專業,期望能幫助本校學生瞭解職場現況、產業趨勢分析、職場權益等就業細節,並鼓勵學生思考如何提升自我核心競爭力,如何找尋自己的夢想,活出不平凡的人生。講座種類有:職涯軟實力講座、名人演講、巨人謬思系列、提升就業力講座等,101年更規劃了「行行出狀元系列活動」,介紹各行各業職涯創意以及行銷通路。

圖書館─為協助同學利用本館各項資源,每學期舉辦認識圖書館、各院圖書資源利用課程及核心資料庫教育訓練。舉辦各項推廣活動邀請專家學者到校專題演講,各類藝文展覽充實同學人文素養,紓解課業壓力。圖書館除支援同學的學術研究亦豐富同學的休閒生涯。

3、 學習預警

(1) 期初預警:預警上學期整學期成績

每學期開學六週內,由教務處註冊組發函通知前一學期不及格學分數達三分之一(含)以上之學生家長,並將名單送交各學系,俾便了解學生學習情形。

(2) 期中預警:預警當學期期中學習成績

由教務處協助各大學部推動期中預警。各學系可自行評估最適方案,針對大學部以下學生做相關預警輔導工作。教師可於預警系統作同學成績登錄,並可備註說明同學成績預警狀況並給予建議,同學可先行了解系上預警辦法,並於期中考後上PORTAL網站查詢個人預警結果。此機制為協助同學檢視個人學習狀況方式之一,被預警與否,不必然等同期末最終成績結果,請同學勿以期中預警狀況,作為個人課業成效的唯一指標。

4、 學習預警因應措施

(1) 知會重要關係人

(1) 學生本人:本校學生均可透過學校入口平台PORTAL,於期中考後查詢當學期各學科期中預警情況;若為被預警學生,依據各學系實施辦法,再另以電子郵件提醒學生本人調適學習狀況,並於信內提供校內相關輔助資源資訊。(請各單位自行補充、修改)

(2) 系所導師:校內導師系統與期中預警系統做連結,導師可透過導師系統於第一時間查看導生學習狀況。各學系依據實施辦法,另以電子郵件通知導師該導生學習狀況,並於信內提供校內相關輔助資源資訊。(請各單位自行補充、修改)

(3) 學生家長:期初預警,則統一於每學期開學六週內,由教務處註冊組發函通知前一學期不及格學分數達三分之一(含)以上之學生家長。期中預警部份,依各學系之預警辦法決議是否以郵件寄送方式,將被預警狀況通知學生父母。(請各單位自行補充、修改)

(2) 諮商中心心理成長工作坊

辦理兼具體驗性與成長性的學習心理策略工作坊及學習經驗交流工作坊,藉由工作坊,一方面協助學生對自我有更深一層的探索與認識,另一方面也讓學生有機會與諮商中心初步接觸,破除學生對諮商輔導的陌生感與刻板印象。同時推廣心理測驗及個別諮商,顧及喜愛自行尋求資源學生的隱私需求。

(3) 校內各項課業輔導措施

基礎科目輔導部分,普物及微積分課後輔導於期中考及期末考前視情況做增班安排。(請各單位自行補充現行配套課業輔導措施)

5、 各階段學習調查與回饋

(1) 學期教學回饋:期中回饋、期末評量

本校為促進師生交流、落實學習協助,於期中考前後實施紙本「期中教學回饋」但不列計教學評量分數,目的讓教師在期中能即時瞭解學生學習狀況,並接收學生課程教學上的建議,以即時調整教學形式與內容,協助學生更有效的吸收課程資訊。在期末,則實施線上「期末教學評量」,內容包含量化評分與質化意見,以做為教師日後教學之參考。

(2) 英語授課學習調查問卷為建立英語教學課程評估機制,以提升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成效,並做為各級課程委員會之規劃參考,自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始,辦理英語授課課程之學生問卷調查。問卷調查以研究所英語授課之課程為對象,於學期末進行紙本問卷發放與回收,並進行後續統計與分析,統計結果,提供課程委員會做為推動英語授課課程規劃之參考。

(3) 中大學生學習成效問卷

為瞭解與評估學生之校級四大基本素養(專業、學術、職場、做人處事)具備程度與整體學習情況,教務處與學習所合作,發展本校專屬學習成效問卷,包含大一問卷及大四畢業生問卷。藉由此學習成果導向設計之問卷調查,除分別瞭解大一、大四學生之學習情況,亦可進一步對照分析中大學生從大一到大四畢業的素養成長情況及學習經驗,提供學校各項教學及學習策略之改善參考。

6、 學生學習成效委員會

中大定期召開校級學生學習成效委員會,該會邀集教務處、學務處、校友中心等相關處室單位,針對校內各項學習輔導措施、預警機制、職涯輔導、校友追蹤之運作情況,以及各項學習調查統計資料等,進行專案報告供委員參考(包含本校教師、學生、雇主、校友代表,以及校內外教育學者專家等),並進行後續評估與討論各項學習成效制度措施,擬訂未來策略方向,以確保學生學習品質與提升學習成效。

7、 各教學單位

學生學習成效委員會將評估結果知會各單位,並請各單位針對各項分析結果及建議調整各項學習輔導策略。(請各單位自行補充、修改)

備註:

1.資料3-2-1為校方推動學習輔導與預警機制各項說明,提供效標3-2持續並有效執行學生課業輔導及生涯輔導的報告書參考資料。建議各教學單位可依單位狀況自行刪減或修改內容。

2.因各教學單位學習輔導資源、學習預警因應措施等會有所不同,可依據不同項目請各教學單位自行補充或修改。

資料3-2-2校方職涯諮詢機制及作法

本校職涯發展中心,邀請各行各業專業人才或頂尖人士,分享其職涯經驗與專業,期望能幫助本校學生瞭解職場現況、產業趨勢分析、職場權益等就業細節,並鼓勵學生思考如何提升自我核心競爭力,如何找尋自己的夢想,活出不平凡的

人生。以下為職涯發展中心提供之機制及作法

1. 講座活動

職涯軟實力講座、名人演講、巨人謬思系列、提升就業力講座等,101年更規劃

了「行行出狀元系列活動」,介紹各行各業職涯創意以及行銷通路。

2. 企業博覽會

每年的企業博覽會,招攬企業廠商,提供校內學生就業職缺資訊,並提供現場模擬面試,如2012年校園徵才的壓軸-國立中央大學「正中紅心」企業博覽會十九日於依仁堂隆重登場,參與人數達3600多人次,本次共有八十多家的知名企業進駐,釋出九千多名職缺,一整天雖然雨勢不歇,但卻澆不息職場新鮮人參與的熱情。

3. 職涯導師規劃諮詢

提供本校同學求職面試技巧、求職或甄試履歷準備、職涯規劃等資訊;職涯導師的背景涵跨寬廣領域,同學們可依據自己選擇適合的職涯導師進行職涯商談。本校提供預約制度,請同學上網自行預約導師時間。

4. News GoodJob中央大學職涯電子報

提供職涯發展中心最新活動,讓同學可以隨時掌握各類職涯資訊,贏在生涯起跑點!也提供各類企業實習、國家考試、技能檢定及就業資訊。各類好文章推薦,以及經理人月刊-授權精選全文,供全校師生閱讀。

5. 多元職涯發展與輔導活動

為協助本校學生就業力提升與軟實力培育,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提供各類職涯輔導活動辦理資源,歡迎本校系所(或系學會)共同合作辦理,或來電諮詢。

6. 中央大學職涯志工招募

職涯志工,讓你從「菜鳥」搖身一變「職場達人」!活動企劃、主持接待、攝影剪輯、廣告設計等不用花大錢學,職涯志工暨校園徵才團隊,幫你從裡到外打造專業形象。活動內容包括:企業博覽會、企業參訪、系列講座、模擬面試、學長姐座談、企業招聘說明會等活動規劃,提供校內學生學習機會,提升自我能力。

備註:

1.資料3-2-2為校方推動職涯機制說明,提供效標3-2積極執行學生輔導報告書參考資料。建議各教學單位可依單位狀況自行刪減或修改內容。

2.因各教學單位輔導學生就業之情形會有所不同,可依據不同項目請各教學單位自行補充或修改。

表3.5系所之行政支援與技術人力表

職員姓名

職稱

工作內容

表3.6教師專業成長資源

一、校方支援教師專業成長資源等:

1.「國立中央大學優良導師獎勵辦法」

2.「國立中央大學教學傑出暨優良獎設置辦法」

3.「國立中央大學學術研究傑出獎勵辦法」

4.「國立中央大學新聘教師教學經費補助辦法」

6. 「國立中央大學新進教師及研究人員學術研究經費補助辦法」

5. 教師講學研究、進修及休假研究獎勵

【表範例】教師獲獎經費之統計表:

獎勵名稱

101-103 學年度獲得獎勵/補助經費合計

二、其他支援經費教師專業成長資源:

表3.7系所經費統計表(元)

年度

支用類別

101

102

103

備註:

教師

職員

教學助理

硏究助理

工讀金

設備費(資本門)

其他費用(經常門)

圖書、期刊經費

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件數)

100,000(3)

國科會補助計畫(件數)

建教合作計畫(件數)

總計

1.若104年度經費有更新,請於實地訪評時提供最新資料供認證委員參考。

2.此表僅提供填列經費使用狀況時之參考,請就實際經費使用情形與支用類別

自行調整表格。

表3.8教學研究空間一覽表

空間類別

間數

空間

坪數(坪/平方米)

容納人數

(___人)